研究生教育

2024年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17 10:52:00    来源:伊缅园2023免费直接入口音响

2024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完善博士生多元录取制度机制,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强调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进一步加强对博士研究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2024年我院博士普通招考全部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华师〔2023〕148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博士报考基本条件。

2.外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或者合格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分或者合格及以上;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60分;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合格及以上;

(5)国际英语测试系统考试(IELTS)成绩≥5.5分

(6)托福考试(TOEFL)成绩≥80分;

(7)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8)曾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提供进修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德、法、意、西语水平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二级(N2);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4级(韩国语能力考试);俄语达到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水平或公共俄语四级水平;

(10)GMAT、GRE和其他外语语种参照1-9点的标准。

3.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科研条件(应届毕业生须为硕士在读期间取得/往届毕业生5年内有效,自2018年12月1日以后获得的证明材料均有效)要求为:至少提供1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已发表或待发表)。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其科研条件(5年内有效,自2018年12月1日以后获得的证明材料均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论文、著作、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

j在高层次学术期刊(SSCI、SCI、A&HCI、CSSCI)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k公开出版学术著作(须署名第一);

l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m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二、选拔程序

“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

(一)个人申请

1.考生须按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缴纳考试费等流程,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交博士报名纸质材料。

2.考生须在2024年2月26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各项报名纸质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请勿胶装),送(寄)至我院(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伊缅园2023免费直接入口音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文1栋305室),何老师收,邮政编码:510006,联系电话:020-39310283。信封上注明“2024年博士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明细详见《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博士报名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环节。报名材料按顺序逐一放入自备信封,通过顺丰快递或EMS寄送。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博士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到专业资格审查环节。

2.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核工作小组按报考专业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专业资格审查(满分为100分),审查具体内容包括学业成绩(20 分)、外语水平(20 分)、学术科研成果和科研经历(40分)、研究计划书(20分)。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按照录取规则,以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与综合考核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申请者名单。

(三)综合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申请者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须保留4年备查。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报考导师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考核(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的掌握和理解、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申请者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博士学位的潜能和素质(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成果和科研经历、科研创新潜力和创新意识、研究兴趣、学术视野、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安排(包括时间、地点、流程等),另行通知。

(四)审批录取

按照录取规则,以申请者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依次录取。

总成绩(满分100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 = 外国语考核成绩*20% + 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 + 综合测评成绩*50%

具有以下其中一种情形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

3.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6.被认定有考试作弊事实者。

三、其他

按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931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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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伊缅园2023免费直接入口音响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文1栋305室)

邮政编码: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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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