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0 09:56:55    来源:伊缅园2023免费直接入口音响

文科各单位、各部处: 

2020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位老师认真对待,并按下列要求做好社科成果统计工作。  

一、统计方法

   (一)登录综合服务平台,在“常用应用”中,点击“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入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二)本通知附件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机关各部处人员填好后直接交至社科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上交)。同时,各单位需提交年度社科统计情况工作总结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统计内容

(一)基地类

根据表中已有数据,填报属于本单位平台的相关信息。包括从业人员、培养研究生数、当年经费内部支出、承担课题数及固定资产原值等内容。

(二)经费类

指各单位用于科研投入的专项建设经费,如高水平大学科研条块投入经费、科研奖励等(不含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三)人员类

指各单位从事社科活动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学生、非编人员校外兼职人员

(四)项目类

1.纵向项目:非社科处常规申报项目(即社科处网站http://skc.scnu.edu.cn/a/20200401/517.html上未列出项目。

2.横向项目:未在社科处备案的横向项目;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项目,申请文件课题立项通知中没有华南师范大学署名的纵向项目,由承担单位转拨我校的子课题或外协经费一律按横向项目对待。

不包括:教学研究类项目,“211”项目

(五)成果类

1.学术著作    

  A、专著;B、编著;C、教材;D、工具书和参考书;E、古籍整理著作;F、译著;G、电子出版物;H、译文

2.学术论文

A、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

       B、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C、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3.研究或咨询报告

A、国家级采纳成果;

B、省级采纳成果;

C、市级采纳成果;

D、县级采纳成果。

4.创作类成果

A、音乐类成果:表演、获奖类项目及发表类作品;

B、美术类成果:展览、获奖类项目及发表类作品;

C、体育类成果:表演、获奖类项目;

D、文学类成果:获奖、发表类作品。

(六)获奖类:上级政府部门评选的获奖成果,包括部级、省级和市级获奖成果。(政府成果奖:社科处已有备案,无需填写)

(七)学术交流

A、学术会议;B、会议论文;C、学术交流

(八)专利

、时间范围

本次仅统计202011日至1231日的各类社科成果,纵、横向项目以项目立项时间为准;学术著作以出版时间为准;学术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研究或咨询报告以各级政府机构采纳时间为准;获奖成果以获奖时间为准;创作类成果以演出、展览、发表及获奖时间为准;学术交流以交流的时间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为确保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横向项目、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研究或咨询报告、创作类成果、非政府成果奖、学术交流等成果,仅限第一负责人或作者填写,合作者的信息将由第一负责人或作者统一填写,其他合作者不需要重复填写。

(二)多次获奖的成果仅限填写获奖等次最高的一次奖励,多次展览、演出的创作类成果仅限填写级别最高的一次作品,其他获奖情况在备注栏填写。

、材料填报说明

(一)所有单位由科研秘书下载“2020年社科成果统计填报表(通用版),汇总本学院的成果数据进行填报。

(二)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科院等单位的科研秘书,请同时下载“2020年社科成果统计填报表(创作类)进行填报。

(三)请务必使用原始下载表格,一律按表格提示要求填报,务必做到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四)材料上交时间:20201225日前。

如在填表过程中有疑问,各院系老师请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各部处老师请咨询社科处杨晓丽老师。

说明:社科成果统计将报送教育部,亦做为2021年业绩申报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杨晓丽     

      联系电话: 85211099

      邮箱:skyxl@m.scnu.edu.cn


社科处

2020年12月9日